種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人才投資方案 發布日期 2017/7/17 上午 12:00
標題 企業內部控制暨財務管理實務班第1期
內容

 

訓練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課程名稱

企業內部控制暨財務管理實務班1

報名/上課地點

院址: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7

上課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52(台經院台泥大樓第3教室)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本課程之目標除幫助從事會計或管理相關工作人員能更熟稔最新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法令相關規定,藉以幫助企業除弊興利。並可協助解決內控制度財務分析最新實務上之疑問,降低企業舞弊及掏空之機率。希望透過專業課程的學習,學員能深入了解企業內部控制及財務分析之相關理論與實務,提高自我職能,並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106.08.15~11.07 (星期二) PM 18:30~21:30

日期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8.15(星期二)

3

財務分析工具、短期償債能力分析

8.22(星期二)

3

長期償債能力分析、獲利能力分析

8.29(星期二)

3

經營管理能力分析、經營成果分析

9.05(星期二)

3

風險分析與股票評價、投資股票應具備的財務分析

9.12(星期二)

3

現金流量表分析與管理

9.19(星期二)

3

企業對內控制度的需求、高階主管應掌握的關鍵資訊

9.26(星期二)

3

善用POS 做好內部控制的前置作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原則及制定步驟、評估方法

10.03(星期二)

10.10放假

3

如何進行自我評估做好內控規劃

10.17(星期二)

3

如何運用SWOT 分析交叉策略戰鬥表找出問題解決方案

10.24(星期二)

3

現有的各部門評量項目是否需要修正、鼓勵員工對流程提出改善提案

10.31(星期二)

3

如何運用及設計增進企業利潤的三個關鍵性稽核指標

11.07(星期二)

3

內控實務案例探討-博達案

上課教材:講師自編教材。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學歷:不限

資格條件: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1.招訓方式:台經院網站、發送電子報、傳真等。

2.遴選方式: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報名完成順序審核參訓資格,由本單位依序通知於5天內完成繳費及相關資料,逾期未完成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招訓人數

22

報名起迄日期

106728(中午12)106812(18)

預定上課時間

106815日(星期二)至117日(星期二)
每週二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36小時

授課師資

陳 俊 廷

【學歷】碩士,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在學中

【現任】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曾任】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會計專員933~939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主管 947~9510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財務顧問 966~969

     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1002~迄今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 講師1019~迄今

        銘傳大學會計學系 講師1012~迄今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 講師1019~迄今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保險金融管理系 講師1019~迄今

        中國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講師1009~迄今

出版品】

1.「公平價值、價值攸關性與外滙風險」,臺灣管理學刊第8卷第2期。

2.「金融商品公平價值、公司治理機制與公司價值」,當代會計第11卷第3期。

3.租稅規劃與財產移轉,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出版。

4.金融證照(金融研訓院&證基會)專業試題解析,台科大圖書出版。

【專業證照】

1.理財規劃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書(金測理財字0302117 )

2.銀行內部控制測驗合格證書(金測一般金融字0501391 )

3.高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專高會字第000119 )

4.會計師證書(金管會證字第5709 )

5.財政部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台財稅登字第4043 )

6.教育部講師證書(講字第106992 )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5,8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4,640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160元)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2-25865000#932922      聯絡人:楊組長、小姐

傳真02-25946845                   電子郵件d3337@tier.org.tw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電話:02-89956399 分機1367袁小姐        http://tkyhkm.wda.gov.tw/

電子郵件:service2@wda.gov.tw            傳真:02-89956378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02)2586-5000、傳真:(02)2586-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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